湖南煜欣轨道装备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煜欣轨道装备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豫0103执4574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煜欣轨道装备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煜欣轨道装备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郑州仲裁委员会(2018)郑仲调字第0388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湖南煜欣轨道装备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于2019年9月11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制定还款计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豫0103执457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同乐
审判员  韦亚磊
审判员  李昌松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陶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