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黑0522执146号
***、黑龙江耀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黑龙江耀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6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22431.61元。2023年4月12日被执行人黑龙江耀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24320.71元自动缴纳至我院执行款专户,本院于2023年4月12日将24059.81元(本金22431.61元,**履行利息1373.93元,案件受理费254.27元)转付申请执行人***,另260.90元交付本案执行费。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黑0522民初107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