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耀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黑龙江耀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黑0522执446号 ***、黑龙江耀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黑龙江耀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152.67元及案件受理费4.8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2022年9月26日,黑龙江耀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友谊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缴纳了1207.48元,本院已将其中1157.48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余50.00元缴纳本案执行费。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黑0522民初1075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第二项给付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