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19)浙0602执2418号之二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瑞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雅凡蒂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2018)浙0602民初11839号民事判决书;未履行金额:82975元及逾期利息】,查明被执行人未按规定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浙江雅凡蒂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307654383)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两年,自2019年6月13日至2021年6月12日。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