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冀0634执518号
申请执行人济南方舟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城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75年10月15日生,汉族,住曲阳县。
本院在执行济南方舟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物权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曲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634民初50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