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阳光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淄博陈付美迪商贸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青岛阳光电器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303执3904号
申请执行人淄博陈付美迪商贸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青岛阳光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淄博陈付美迪商贸有限公司与青岛阳光电器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3742.3元,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自觉履行完毕。至此,淄博陈付美迪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鲁0303民初45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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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