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省华辰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川01**执490号
四川某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省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2023)川0184民初3912号民事判决书,于2024年2月18日立案受理四川某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省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51195.17元,执行费668元。执行中,本院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1863.17元,并已将案款51195.17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剩余668元用于缴纳执行费,执行费已上缴国库。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