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某某集团股份公司德州第一分公司、青建集团股份公司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鲁1402执保956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某某吊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平原县。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某某集团股份公司德州第一分公司,住所地:德州市德城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青建集团股份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 法定代表人:***。 申请保全人与被申请人财产保全一案,于2025年2月26日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进行保全,后双方和解,并于2025年4月18日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解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5)鲁1402执保956号案件解除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