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某某集团股份公司德州第一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鲁1402执保1166号 申请保全人:德州某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 被申请人:青建集团股份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 被申请人:某某集团股份公司德州第一分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申请保全人德州某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某某集团股份公司德州第一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解除某某集团股份公司德州第一分公司名下中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益民支行账号3705********_1存款1012557.95元的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5)鲁1402执保1166号案件已解除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