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鑫科建设有限公司

嘉兴市保宏电器有限公司;浙江鑫科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浙0411执746号 申请执行人甲: 被执行人乙: 关于申请执行人甲与被执行人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甲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浙0411民初3835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