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谱华顿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上某某华顿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复临弱电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沪0115民初42533号 原告:上***华顿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航头路144-164号9幢295室。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上***华顿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复临弱电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720室。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上***华顿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复临弱电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且未缴纳诉讼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上***华顿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