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职权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浙0113执4398号
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被执行人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缴纳案件受理费一案,现被执行人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院(2023)浙0113民初715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缴纳案件受理费的义务,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承办人***,0571-89171013
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邮码:3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