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河北环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与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802民初2413号
原告:河北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河北环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衡水市景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2760114777XK。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解俊起,故城县方正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陵街道华莲路5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00696634828D。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原告河北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日立案。原告河北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河北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双方已达成庭外和解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河北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5470元,减半收取计7735元,由河北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廖晓红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书记员**(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