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华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某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1525执330号
陈某某、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生效的高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高劳人仲案(2024)6号仲裁调解书,受理了陈某某与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420000元。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已将高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高劳人仲案(2024)6号仲裁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且执行费已缴纳。至此,(2025)川1525执330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