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105财保845号之一
解除保全申请人: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许庆润。
被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住所地济南市。
负责人:徐家勇,行长。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与被申请人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诉前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24日作出(2020)鲁0105财保845号民事裁定书,并已实施相应保全措施。解除保全申请人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本院经审查认为,解除保全申请人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所提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0万元的冻结或其他同等价值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肖 葵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郭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