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经纬博通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经纬博通科技有限公司与贵州国隆志成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0)黔2730民初1327号

原告:贵州经纬博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号金元国际新城42-46栋1层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789796906T。

法定代表人:贺秋伟,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国忠,男,汉族,1990年12月29日生,住福建省永春县,系该公司部门经理,特别授权。

被告:贵州国***置业有限公司,住所:贵州省龙里县谷脚镇王关村双龙物流商贸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30MA6EE6TAXL。

法定代表人:刘雯玲,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红军,男,汉族,1979年10月24日生,住山东省东营市,系该公司员工,特别授权。

原告贵州经纬博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国***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调解达成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第(三)、(四)项之规定,不在互联网公布。

审 判 员 杨发娟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 李兰应

书 记 员 周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