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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中与河南恒安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甘1202执恢36号 ***、河南恒安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关于***与河南恒安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武民初字第66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河南恒安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已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之规定(2015)武民初字第6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