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迪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浙江迪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311执保1909号
民一庭: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浙江迪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受民一庭移交,解除对被申请人浙江迪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55万元的冻结,具体银行账户如下:1、开户行:农业银行杭州城东支行营业中心,账号:19×××33;2、开户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账号:20×××63。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