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迪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浙江迪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311执保1848号
民一庭:
你庭于2021年12月15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浙江迪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1年12月17日对浙江迪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55万元进行冻结(开户行:农业银行杭州城东支行营业中心,账号:19×××33;开户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账号:20×××63),冻结期限为一年,实际冻结金额为305507.98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