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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君华特种工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停止支付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停止支付通知书
(2016)黑0103民催25号
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
申请人江苏君华特种工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所持有的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通知你方对申请人江苏君华特种工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银行承兑汇票(票号**********46142、金额81039.00元、出票日期2016年9月28日、到期日2017年3月28日、出票人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背书人重庆云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支付,待本院作出裁定或判决后再作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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