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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嘉荫县青山乡二工区搅拌站个别铲车向河道、岸边倾倒拌合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料等固体废物,对河道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倾倒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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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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