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5)冀0304执保341号
保定某有限公司:
保定某有限公司与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冀0304民初2259(执行依据文书种类)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请提供接收执行案款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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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本院地址:(法院地址)邮编:(法院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