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海龙公路工程公司等甘肃长达路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康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甘1224民初713号之一
原告:***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1654号鸿运润园C09号1**120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2MA72XBH42L。
法定代表人:***,任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北德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市海龙公路工程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延庆区***石油公司东侧,现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21号武警原交通部队善后工作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9103025876J。
法定代表人:***,任公司董事长。
被告:甘肃长达路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67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719075687P。
法定代表人:***,任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成、***,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
原告***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市海龙公路工程公司、甘肃长达路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9日立案受理。在诉讼过程中,2021年10月18日收到原告***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的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市海龙公路工程公司、甘肃长达路业有限责任公司已达成和解,原告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2034元,减半收取11017元,由***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