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与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606民初18782号 原告:***,女,1991年1月2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洲文明西路桥西街8号,公民身份号码440************04X。 被告: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40P。 法定代表人:魏某1。 原告***与被告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9年8月28日向本院提起诉讼。2019年9月17日,原告以与被告已协商解决纠纷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计算为5元(原告申请免交),本院准予免交。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