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邦达有限公司

珠海市金邦达保密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402执恢1463号

珠海市******有限公司、张永昌:

关于珠海市******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永昌劳动争议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向本院提出异议。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