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第一分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桂1202执349号
深圳市深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第一分公司、罗莲莲:
深圳市深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第一分公司与罗莲莲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7.5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其中,各项物业服务费和受理费共1957.53元,申请执行费50元。至此,深圳市深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第一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桂1202民初3521号民事判决书内容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