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桂1202执332号
深圳市深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第一分公司、***、***:
深圳市深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第一分公司与***、***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4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其中,各项物业服务费和受理费共1190元,申请执行费50元。至此,深圳市深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第一分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桂1202民初2915号民事判决书内容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