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323执保661号
惠东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关于申请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惠州和森家具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粤1323民初1009号之六民事裁定书,已完成如下保全事项:
一、已解除本院作出的(2022)粤1323民初1009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惠州和森家具有限公司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账号为4423********存款人民币32800000元的冻结。
二、已解除本院作出的(2022)粤1323民初1009号之四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惠州和森家具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惠东县白花镇谟岭××××地段房产[不动产证(明)号:粤(××)惠东县不动产权第0××6号]的查封。
至此,本案保全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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