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上海上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沪0118民初13896号 原告:***,男,1971年6月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 被告:上海上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3938弄1号楼6层614室。 原告***与被告上海上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原告***于2023年4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系对自身权益的处分,于法无悖,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予以免收。 审 判 员 王媛媛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王 婷 书 记 员 金恣晔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