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高科、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内0103执1807号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内0103民初6739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5年05月1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655065元,被执行人另应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人民币8951元.关于申请执行人***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内0103民初6739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5年05月1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655065元,被执行人另应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人民币8951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完毕,执行费8951元由被执行人缴纳。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内0103民初6739号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