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北流市升余劳务管理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0981执508号
***、北流市升余劳务管理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北流市升余劳务管理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案件义务,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