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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固镇县立新路安置房项目东区工程施工现场存在非作业时间内进行渣土转运施工噪音扰民的问题,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城市建设与管理类第45条被罚款伍仟元,公示截止期:2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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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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