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八局科技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中建八局科技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沪0112民初48425号 原告:***,男,1972年7月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祁门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建八局科技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法定代表人:王**。 原告***与被告中建八局科技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0月12日立案受理。原告***在诉讼中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书记员***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