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广州市满庭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粤0112执1391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广州市满庭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州市满庭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粤0112民初29157号《民事判决书》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24年1月11日以(2024)粤0112执1391号立案执行。 执行期间,本院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11050.31元【含执行费65元,发放申请执行人10985.31元】,申请执行人同意以10985.31元了结此案。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