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102民初6797号
原告:德马吉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
被告: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
法定代表人:***。
原告德马吉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7日立案。原告德马吉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德马吉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