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京0108民初40102号
原告:***,男,1988年5月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北京微纳星空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81号一区4号楼11层1101室。
法定代表人:**怨。
原告***与被告北京微纳星空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立案。***于2021年3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