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

某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甘0602民初13627号 原告:***。 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 负责人:车起平。 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 原告***诉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武威分公司、第三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30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6月15日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其对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自主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二款、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一款(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896元,减半收取948元,由原告***负担;余款948元足额退还原告***。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  石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