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天能矿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徐州天能矿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威远县三板桥煤矿、威远县铸铜煤业有限公司其他合同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1024执恢364号 徐州天能矿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威远县三板桥煤矿、威远县铸铜煤业有限公司: 徐州天能矿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威远县三板桥煤矿、威远县铸铜煤业有限公司其他合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货款85000.00元、垫付案件受理费2600元、执行费117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2019年7月11日徐州天能矿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威远县三板桥煤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该协议约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实际给付8.4676万元,其余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徐州天能矿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威民初字第74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