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慧中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电气(北京)有限公司与湖北慧中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8民初1845号
原告:**电气(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684354992N。
法定代表人:邱甜甜,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伍大生,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北慧中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798786072W。
法定代表人:颜怀略,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国庆,湖北钧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电气(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慧中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18日立案。因双方已签订和解协议书,**电气(北京)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电气(北京)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三千一百元,减半收取一千五百五十元,由原告**电气(北京)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 判 员 王迎新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 辛沐原
书 记 员 李 硕
书 记 员 王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