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瀛辉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河某某机械装备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豫1324执2029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河***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4MA3X73UG0D。 住所地:河南省镇平县遮山镇温州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小彤,任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执行人:***,男,生于1982年3月15日,汉族,住青海省西宁市。 申请执行人河***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1日立案执行,于2019年11月13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现申请执行人河***机械装备有限公司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执行。 申请执行人应在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二年内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李 智 审判员  李 明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