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朗世美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西安锦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陕0116民初1199号
原告:陕西朗世美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8MA6WT62E92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陕西云德(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西安锦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805156341XA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告:西安航天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西安市航天基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86631815869.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西安锦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1月14日立案,由审判员***独任审理。原告在人民法院通知其缴费后仍拒不缴费且未申请减、缓、免诉讼费。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陕西朗世美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