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京0108民初50685号
原告:***,男,1981年2月24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
被告:北京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3号院3号楼1层101-9。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北京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用交费通知后,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故本案按照原告撤诉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