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宏达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因于2021年11月16日在桥头镇邓屋村广场街二巷将8立方米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行为,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及《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序号46,违法情节轻微的规定被责令改正、警告,罚款10000元,公示截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1-12-08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河南国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6月诚信信息
河南国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安盛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7月诚信信息
浙江安盛建设有限公司 --
北京天强瑞兴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8月诚信信息
北京天强瑞兴建设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