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智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易智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启迪云计算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2执550号
申请执行人:易智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侯军英,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启迪云计算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法定代表人:侯树立,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易智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启迪云计算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一案,北京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京仲调字第1061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因本案执行标的较小,且被执行人的住所地位于青岛市城阳区,为便于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北京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京仲调字第1061号调解书指定由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韩明升
审判员  马 捷
审判员  王熙中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  夏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