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金佰和钢结构有限公司

滨州金佰和钢结构有限公司、滨州市滨城区滨北街道办事处南街南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鲁1602执2377号
本院在执行上述当事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1602民初450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高新华 审判员  张俊杰 审判员  裴凯江
书记员  陈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