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岳阳市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湘0602执2605号
申请执行人岳阳市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西路218号九丰综合楼9楼。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广场联通办公楼。
负责人:***,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岳阳市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撤回了对被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的强制执行,并出具了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湘0602执260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此页无正文)
审 判 长 周 勇
审 判 员 ***
代理审判员 李 勇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