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苏0303执263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安徽方舟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20691119059,住所地安徽省宿州市。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徐州市华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27746911409,住所地徐州市鼓楼区。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安徽方舟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州市华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0)苏0303民初181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同意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