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节能科技(济南)有限公司、山某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112执保80号
申请保全人:金隅节能科技(济南)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金隅节能科技(济南)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鲁0112财保89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裁定,本院于2023年1月18日立案执行。
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做出的(2023)鲁0112财保89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