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钢城区正大钢渣经营部、海勤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117执316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莱芜市钢城区正大钢渣经营部与被执行人海勤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山东恒泰伟业建设科技有限公司、金隅节能科技(济南)有限公司、烟台市顺成南山融创置业有限公司、济南市钢城区金聘物资经营部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117民初48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立案执行后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