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青岛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人事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鲁0203执342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青岛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岛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北劳人仲案字【2017】第736号裁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书记员***